标题: 交通运输部:经营性道路收费累计禁超25年
shigamaru
上将
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




UID 982
精华 0
积分 437
帖子 300
威望 437
金钱 436 金
阅读权限 18
注册 2008-5-26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8-9-4 13:4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交通运输部:经营性道路收费累计禁超25年

  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颁布《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针对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违规多次转让收费公路收费权,《办法》首次明确规定,一条收费公路的收费时间如果已经超过收费期限2/3,就不得转让其收费权,而经营性收费公路转让收费权后,累计收费期限不能超过25年。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重启 

  记者了解到,原国家交通部在2006年12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界定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设立经营性公路或人为改变政府还贷公路性质,并规定在国家新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颁布实施之前,暂停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益的转让。昨天,三部委联系颁布《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标志着冻结了两年之久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将重新开启。 

  三种情形禁转让收费权  

  根据《办法》,收费公路权益包括收费公路的收费权、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针对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违规转让收费公路收费权,《办法》规定长度小于1000米的两车道独立桥梁和隧道,二级公路,以及收费时间已经超过批准收费期限2/3的收费公路,将不得转让收费公路的收费权。

顶部
souleater
技术下士
Rank: 3Rank: 3




UID 1085
精华 0
积分 339
帖子 246
威望 339
金钱 338 金
阅读权限 3
注册 2008-6-16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8-9-4 13:5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算是规定了收费期限了,算算,最多一条公路一共能收42年

顶部
uchihait
技术下士
Rank: 3Rank: 3


UID 1093
精华 0
积分 357
帖子 238
威望 357
金钱 356 金
阅读权限 3
注册 2008-6-18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8-9-4 14:0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还是要收很长时间的费呀
不过规定时间总比不规定好,不然没完没了的收下去了

顶部
snoopy
技术下士
Rank: 3Rank: 3


UID 1055
精华 0
积分 488
帖子 313
威望 488
金钱 488 金
阅读权限 3
注册 2008-6-10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8-9-4 14:5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25年,也够长的

顶部
hoilday
技术下士
Rank: 3Rank: 3




UID 1077
精华 0
积分 375
帖子 362
威望 375
金钱 374 金
阅读权限 3
注册 2008-6-16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8-9-4 16:4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先不说能不能收回成本,本身运营肯定也是要费用的,加上也要酬款为下一次的新公路.还真的压力挺大的吧

顶部
bobototo
技术下士
Rank: 3Rank: 3




UID 1036
精华 0
积分 280
帖子 270
威望 280
金钱 279 金
阅读权限 3
注册 2008-6-5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8-9-5 09:4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还是有个规定比较好

顶部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08-11-21 14:11
沪B2-20060354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产品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