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配货
物流展会
资讯中心
物流市场
公司库
首页
货代专区
物流学院
小蔡帮帮
铁路专区
空运专区
海运专区
司机之家
游客:
注册
|
登录
|
会员
|
搜索
|
游乐场
|
帮助
物流堂
»
综合物流专区
» 国家邮政局明确涉奥邮件范围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投票
交易
悬赏
活动
打印
|
推荐
|
订阅
|
收藏
标题: 国家邮政局明确涉奥邮件范围
shigamaru
(我是传奇)
上将
UID 982
精华 0
积分 581
帖子 395
威望 581
U币 580 个
阅读权限 18
注册 2008-5-26
状态 离线
#1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8-7-2 15:2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国家邮政局明确涉奥邮件范围
zhongguoyouzheng.JPG
(101.9 KB)
2008-7-2 15:24
为了完整准确地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寄递物品安全工作的通告》,切实保障奥运会寄递物品安全,国家邮政局于近日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涉奥”寄递物品的范围,细化对邮件、快件验视的要求。
下发的 《关于落实第29届奥运会寄递物品安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第29届奥运会期间(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允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奥运会寄递物品业务;允许优比速包裹运送 (广东)有限公司 (简称UPS)经营奥运会的进出境物品快递业务和邮政委托业务。其他寄递企业不得经营奥运会寄递物品业务,不得到奥运会各组织驻地、奥运场馆等涉及奥运会的场所揽收和投递各类寄递物品,因用户的原因收到涉奥快件后,应交由邮政企业代为投递。通知强调,各省 (区、市)邮政管理局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另行规定,任意扩大寄递企业的限制收寄范围,提前或推后限制收寄的时间。
通知要求在奥运会期间加强验视工作。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在用户交寄除信件以外的其他物品时,应请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当面验视内件。对拒绝验视内件,或不能确认是否安全的可疑物品不予收寄。对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用户交寄的物品,亦应正常收寄,但要做重点查验。
企业要主动向用户宣传 《通告》的精神,引导用户积极配合寄递物品的安全验视工作。
投票
交易
悬赏
活动
控制面板首页
编辑个人资料
积分交易
公众用户组
好友列表
个人空间管理
基本概况
流量统计
客户软件
发帖量记录
论坛排行
主题排行
发帖排行
积分排行
在线时间
管理团队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09-1-9 04:22
沪B2-20060354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产品与服务
上海集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2008
TEL:4008895136 FAX:021-51803056 服务信箱:webmaster@uns56.com
Shanghai UNS56 Network Technology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